大跌眼镜!专案组民警盗用在押嫌疑人微信消费或套现近10万元被判刑!
15日,江西省丰城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公安局原民警)盗窃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身为公安人员且系某专案组成员,以数据恢复、研判案情为由使用、占有涉案手机,盗用在押嫌疑人微信进行消费或套现,共90262.94元,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人民日报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罪有应得
知法犯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就是知法犯法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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