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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办件事”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思维,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 4月19日——4月20日,城口团县委联合县检察院、城口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巴山二小、明通中学、蓼子一小共300余名学生开展“团检携手,普法我们在行动”普法教育活动。 检察院以《未成年人犯罪法》、《反欺诈骗法》为主线,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讲座。 活动现场,检察院人员与学生积极互动,答疑解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的相关知识,以案释法,将法律思维深植在学生心中。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女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城口团县委、城口县检察院、城口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带着普法讲座走进明通中学。 此次讲座,县检察院从性侵概念着手,重点讲解了如何做到有效防范、遭遇侵害后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本次讲座不但增长了同学们对预防性侵害的认识。同时,对于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校园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检察院走进蓼子一小为学生进行校园霸凌专题法制讲座。 本次活动有助于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有利于他们走向正确、健康的成长道路。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义不容辞。此次普法活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办件事”的生动体现,团县委也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倾力护航。 来源:城口县共青团0 _- c0 H6 |6 M' R3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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