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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21年5月20日零时起,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统一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调整为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 职责调整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高速公路接处警、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增设高速公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支队,具体承担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各有关区县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继续履行高速公路路政、运政执法职能,其它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不变。重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统一更改为“110”,高速公路道路救援、路政咨询服务等仍可拨打“12122”。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至五支队队部 地址、管辖区域及咨询电话: 队部位于高新区西永街道西科二路30号
负责江北、渝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巴南、北碚、合川等8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队部位于万州区沙龙路三段183号
负责万州、梁平、开州、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口等8区县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队部位于黔江区城西七路2号
负责黔江、南川、武隆、彭水、酉阳、秀山等6区县(自治县)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队部位于涪陵区李渡新区聚业大道16号
负责涪陵、长寿、垫江、丰都、忠县、石柱6区县(自治县)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队部位于高新区西永街道西科二路30号
负责璧山、江津、永川、大足、铜梁、潼南、荣昌、綦江等8区(含万盛经开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重庆交巡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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