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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关于调整派出机构职能职责及管辖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公告 公告〔20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 关于调整派出机构职能职责及管辖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决定对派出机构职能职责及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出机构职能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地址及电话:城口县葛城镇东大街16号附1号,023-59212366。 (二)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工作。县级重点税源包括: 1.房地产开发企业。 2.本地建筑企业。 3.合同总金额1000万以上的跨区域报验登记建筑企业。 4.县属国有企业。 5.总部平台经济企业。 6.砂石生产企业。 7.其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企业。 地址及电话:城口县葛城街道南大街16号,023-59229434。 (三)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葛城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葛城街道辖区内县级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及电话:城口县葛城街道东后街红军革命纪念公园斜对面,023-59220198。 (四)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复兴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复兴街道、高燕镇、龙田乡、北屏乡辖区内县级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及电话:城口县崇扬附属办公楼3楼,023-59216983。 (五)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修齐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修齐镇、东安镇、高观镇、河鱼乡、厚坪乡、治平乡、岚天乡辖区内县级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及电话:城口县修齐镇兴盛街58号,023-59282436。 (六)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巴山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巴山镇、高楠镇、左岚乡辖区内县级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及电话:城口县巴山镇大坝路1号,023-59280011。 (七)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庙坝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庙坝镇、坪坝镇、双河乡、沿河乡辖区内县级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及电话:城口县庙坝镇桥南路32号,023-59282466。 (八)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明通税务所 工作职责:负责明通镇、咸宜镇、鸡鸣乡、蓼子乡、周溪乡、明中乡辖区内县级重点税源以外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地址及电话:城口县明通镇大塘口场镇大塘路48号,023-59280359。 二、原税务机关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承接的税务机关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本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 2021年6月2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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