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院召开检委会13次,其中议事10次、议案3次。4名检委会委员自查填报存在会前熟悉案件不够,会上发表意见不充分问题,已作出批评教育处理。通过查阅案管、卷宗的方式,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50件延期、退查案件进行全面倒查,发现因案卡填录错误导致系统数据失真显示一延案件1件,案件比畸高的轻罪简单案件1件,已对相关办案人员了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针对2020年以来因统计数据错漏被上级通报情况,通过全面倒查,对4名干警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四、整治成效
我院坚持把建章立制与查纠整改结合起来,针对查纠出的问题,及时反思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铲除顽瘴痼疾滋生的土壤。
一是建立“三个规定”落实制度机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规定》《“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规定学习培训计划》《“三个规定”宣讲方案》等制度和工作文件。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重要内容,以及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晋职晋级重要依据。制定检察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组织全院干警集中签署并公开承诺。营造共同遵守“三个规定”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加大 “三个规定”宣传,为干警统一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手机彩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县上统一安排,中层以上干警参加全县“三个规定”大宣传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会,检察长为明中乡政府、14个县级部门宣讲“三个规定”,并组织签订公开承诺书。
二是严明纪律规定,根据上级有关纪律规定以及确定的政策界限和禁业范围,制定了《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人员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和从业限制管理的规定》,明确了界定标准和禁止清单。
三是干警严格规范办案的意识进一步树牢,刑事案件办理中重配合、轻监督制约的问题得到有力解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加自觉。干警主动履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监督理念深入人心。
四是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都得到进一步的增强,检察监督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五是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下,有效防范和监管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隐形”代理、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得到完善落实,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业的渠道被阻断,滋生司法掮客的土壤进一步铲除。
下一步,城口县检察院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紧盯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验成效,坚决做到四个“持续深化”: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教育;二是持续深化建章立制;三是持续深化从严管理;四是持续深化为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