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3 g- W3 q5 ]5 T" `
5 r4 O {! o, ^. ]5 m9 F4 { w# C1 h
& c: O5 N8 d. N& R+ v, ?+ X- b
- _1 B& q% h* m ~8 C m ; ?. _3 n1 K1 u3 }9 U
近日,城口法院三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主动向辖区新任职的高楠镇党委书记郭孝军,党委副书记、镇长陆是朝,镇人大主席邓勇作了相关工作汇报。高楠镇分管政法工作、巴山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三法庭负责人张雷同志就如何发挥人民法庭司法职能,服务辖区乡村振兴作了主题发言: 一是创新工作模式,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三法庭结合城口法院当前开展的“一庭两所”、“一街镇一法官”联动机制,探索推行“网格+”工作法,通过“网格+送达”提升了文书送达效率;通过“网格+调解”提升诉前调解能力;通过“网格+普法”提升群众法律素养。法官进网格,将一些群体性纠纷、疑难案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多元解纷机制,做群众家门口的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了“一庭两所+便民诉讼联络点+巡回审判站”等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便民诉讼联络员等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势,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大大减轻了群众往返法庭的奔波,被群众亲切的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三是注重诉前调解,省钱省时省心。积极利用移动微法院解纷工作平台,加大诉前调解矛盾纠纷,一大批案件不用进入诉讼程序就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无缝对接司法确认制度,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也赋予了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 郭孝军书记表示,城口法院三法庭立足辖区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健全完善沟通联络机制、“一庭两所”联动、“一街镇一法官”机制、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便民举措,为服务辖区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应予充分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对赡养、相邻关系、土地流转等农村地区常发纠纷的巡回审判力度,由法官在庭审结束后以案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造福一方”的效果,提高农村群众法律意识。同时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法治文化与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实现法润乡风、德润民心。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城口法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导向,强化各种司法便民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县域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法治动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
. l0 l3 X: k# B8 K% P; J) Q( z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