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
通告(第4号)
2021年11月2日,我县对相关重点场所作出了暂停营业的管控措施,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鉴于当前全市和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稳定,经县疫情防控专家组评估,并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调整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类棋牌室、电影院、图书馆、KTV、酒吧、网吧、线下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于2021年11月17日起有序开放。
二、各类现场学术会、交流会、培训会、展销会、大型文艺演出和体育赛事等线下聚集性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查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持续开展监管巡查,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风险隐患的场所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停业整改。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重点场所防控规定,进出人员聚集的密闭场所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不聚集、不扎堆。
特此通告
城口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