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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城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维护市容市貌,优化城市居住环境。近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城口县葛城街道东方红社区环山路的两处违法建筑依法组织了拆除工作。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前期对这两处建筑的实地调查核实,发现均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作为主管部门,负有查处职责。
2021年12月15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大队一行6人,佩 戴执法证件,携带执法记录仪,出动执法车辆2台,进入现场开展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执法人员依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对这两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处理,共计拆除违建面积213.25平方米,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对违法责任人杨某某、陈某某现场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下一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还将继续深入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改善城市形象,为争创文明城市增添助力。 来源: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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