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1〕269号),市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联合开展了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按照评选工作安排,在基层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等50个集体、邓娟等100名个人为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23日—29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凌潇,联系电话:67673196,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市高法院),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人:闫文举,联系电话:88979859,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市人力社保局),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