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的原告系五保户、聋哑人,被告系脱贫户,双方均系高山移民搬迁户,现在该村集中安置点居住。原告系聋哑人,沟通存在障碍,且行为举止具有攻击性,极易让人误解。原、被告成为邻居后,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去年底,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身体受伤,经派出所民警调解,被告支付原告各项赔偿费用8000元。后因被告拒付部分赔偿款,原告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身份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巡回审理,到当地村委开庭审理此案。来到村委会,承办法官首先向村干部了解双方的家庭情况、发生纠纷的由来,听取了双方亲友的意见。为妥善处理两家关系,承办法官对被告方提出的合理诉求进行了回应,通过调解就原告致伤被告的费用纳入本案一并计算处理,被告主张的赔偿款也当庭兑现到位,实现了案结事了。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原告亲友及村委会干部就五保户的监护问题进行了商议。最终,原告方的亲友袁某表态,今后一定加强教育管理,若再次发生类似纠纷,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村委会也将加强日常的巡查管理,避免发生持械伤人事件。
城口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便民利民的宗旨,深入纠纷一线,践行为民初心,坚持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公正司法的同时,体会到司法服务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