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重庆市城市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渝人社〔2021〕4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城市管理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深化“大城三管四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增强城市韧性,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积极进取,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对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等50个先进集体,刘刚等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继续发扬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精神,认真做好城市管理行业各项工作,在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上再立新功。
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以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深化“大城三管四化”,努力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重庆市城市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