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但是,极少数市民防范意识不强,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如近期县公安局依法对袁某某、何某某、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经查,上述3人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其个人行为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
袁某某,3月24日乘坐9C8995航班由上海至重庆,下飞机后,乘坐网约车回城口,25日凌晨00:18到达逸城国际小区。袁某从上海抵城后未主动向社区报告行程,核酸检测后未按照要求居家观察。
何某某,3月24日乘坐9C8995航班由上海至重庆,下飞机后,乘坐网约车回城口,25日凌晨00:18到达城口县南大街。何某从上海抵城后未主动向社区报告行程,未落实核酸检测和居家观察措施。
朱某,3月28日从重庆火车北站乘车到达万州区,3月29日乘坐大巴车从万州区到城口县出差。错填行程(上海市返回)、电话号码等信息。
上述三人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到位,防护意识不强,未主动配合查验“行程码”,较长时间出入人群聚集场所和密闭场所,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干扰。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县公安局对上述三人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示,并责成朱某重新填报正确的行程及身份信息。
目前,重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倡导全体市民朋友严格履行公民个人责任,牢固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观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戴口罩、少聚集,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居家隔离做到足不出户。市外返回人员和红、黄码人员主动向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实疫情信息。
来源:掌上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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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5 17:45:00

发表于 2022-4-9 10:0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