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昨日新增“1+1”
赶紧来看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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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彭水县无症状感染者1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彭水县),在管控人员中发现。
截至4月30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4例(巫山县1例、彭水县3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彭水县)。
重庆市4月30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彭水县确诊病例3,系此前报告的彭水县无症状感染者1,4月3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彭水县无症状感染者2,系彭水县确诊病例1的同车人员, 4月26日与彭水县确诊病例1从市外自驾出发,于4月27日到达彭水县后即被隔离管控。4月3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彭水县确诊病例1活动轨迹:确诊病例1
彭水县确诊病例2活动轨迹:确诊病例2
彭水县确诊病例3(无症状感染者1)活动轨迹:无症状感染者1
图源摄图网(401686600)
无症状感染者2在渝活动轨迹已公布
赶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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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重庆市通报我县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彭水县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市外自驾车随彭水县确诊病例1返乡人员,途经G42、G5515、G65高速。现将其在渝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4月26日
19:57—23:10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确诊病例1自驾车经G42高速至黔江区舟白服务区停车场;
23:10—23:55 经G5515高速、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
23:55—次日00:09 在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公路边停留。
4月27日
00:09—00:18 经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保家收费站下道;
00:18—01:16 自驾车在疫情防控工作车辆引导下至彭水自治县黔中大酒店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4月30日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治疗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摄图网_502382800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
若有轨迹交叉
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
并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高速提醒:
按重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目前我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外设置了疫情防控查验点,对外省收费站上道(四川除外)来渝客车(19座以下)驾乘人员核查"两码一证",即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证明。
重庆高速公路收费站通行方式发生调整:
外省(四川除外)收费站上道来渝返渝客车(19座以下)不能通行ETC出口车道,须走人工车道配合疫情防控查验。“五一”期间非ETC车辆在入口须领取纸质通行券,请领取后妥善保管,在出口凭券免予疫情查验。上下道均在市内的ETC车辆无需领券,正常通行。
(△上图为“五一券”)图源:重庆高速
高速相关问题解答:
不是。按目前防疫政策,外省市来渝返渝人员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渝返渝人员需在服务点接受查验。市内上下道的车辆、外省市来渝返渝货车、运营客车暂不查验,但查验范围会根据防疫政策动态调整。
通过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进行分析研判,以车辆行驶轨迹自动识别外省市来渝返渝车辆,并非通过车牌属地简单判断,即车辆从外省市收费站上道的,会被判定为外省市来车。
例1:一辆渝籍的车辆,由湖南收费站上道,重庆收费站下道,在下道出口站会被判定为外省市来车。
例2:一辆京籍的车辆,由重庆A收费站上道,重庆B收费站下道,只通行重庆区域内高速公路,不会被判定为外省市来车。
外省市来渝返渝小客车,无论是否为ETC车辆,下道时均需选择收费站人工混合车道,切勿选择ETC专用车道。
外省市来渝返渝的货车、运营客车若为ETC车辆,可选择ETC车道通行。
摄图网_401673427
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外广场的适当位置设有查验服务点。
若无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入渝12个服务区和高速公路出口查验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落地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
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服务区为:开州服务区、古路服务区、礼让服务区、双槐服务区、钱塘服务区、潼南服务区、崇龛服务区、围龙服务区、荣隆停车区、荣昌陶服务区、巫山服务区、冷水服务区,如果顺路建议选择在以上12个服务区进行核酸检测。若高速公路出口查验服务点无核酸检测服务,请向查验服务点工作人员咨询,选择就近检测。
川渝两地车辆往返川渝,按市内车辆上下道通行对待。
来源:苗乡彭水客户端、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重庆市交通局官网、重庆高速;重庆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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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 18:32:00

发表于 2022-5-1 22:4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