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天燃气光入户就要4万多元,生物油(醇基燃料)每桶50斤只要20来块钱,像我们这样的小餐馆,每月最多2000来块钱燃料费,划算多了。”一快餐店老板李某告诉办案人员。
原来较使用天燃气成本而言,使用醇基燃料目前无需开户,价格相对便宜,火力旺,在餐饮行业被广泛使用,城口城区300余家餐馆、乡镇100多家餐馆、农家乐均使用由重城新能源公司提供的醇基燃料,该公司也是城口唯一一家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的企业。重城新能源公司在四川达州进货后,主要负责燃料的配送和销售。
经城口县检察院调查,全县醇基液体燃料存在经营企业厂区管理不到位,没有警戒标志;暂存点未经许可设置,燃料灌装在密封效果差的胶桶里,容器不符合行业规定;燃料配送使用三轮车;40余家餐馆燃气灶具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诸多问题。
“醇基液体燃料本就是危险化学品,现被各大餐馆广泛进行使用,全城日均用量达2吨,确保其存、运、用等全流程万无一失,事关社会公共安全。”9月2日,城口县检察院组织召开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集中送达座谈会,向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对县域餐饮行业开展专项排查,强化监管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切实堵塞燃料安全漏洞。
“以前只注意对公司资质和存放进行了检查,没留意配送和使用居然存在这么多问题,幸亏你们及时发现,我们会立刻督促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经过协商,由县经信委牵头组织相关五部门立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月6日、10月9日分别召开醇基液体燃料隐患启动会议和调度联席推进会议,针对检察机关排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推进步骤,细化9大项20小项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时间严格进行了限定。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一次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