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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上要求,城口县教育委员会特制定了《城口县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6月到8月底开展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城口县教委校外培训监管科室立即行动,全县21家校外培训机构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了第一阶段自查摸底工作,通过培训机构自查,共有6家培训机构属于自建房。2022年8月3日,城口县教委校外培训监管科室联合县建委对6家自建房机构进行了实地复验,在复验现场,工作人员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下一步,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行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在隐患彻底消除、违法建设处置完成前不得恢复使用,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性,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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