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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近日,城口公安交巡警强化酒驾醉驾严管整治。
酒和方向盘 只能选一样 喝了一杯酒 就不要开车 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集中曝光 近期发生的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案例 以警醒驾驶员朋友 切勿酒后驾车 8月12日21时许,苏某驾驶牌照为粤J183**的小型汽车自三排山往庙坝场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桥南路路段时被正在设卡的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12日21时许,阮某驾驶号牌为渝F53F**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省道S301自东安镇黄金村往巫溪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东安镇兴田村寒风垭路段时被城口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15日21时许,杨某驾驶号牌为渝D66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县道X208自龙田乡场镇往县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小河口桥头路段时被城口县公安局龙田派出所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安全风险突出。“百日行动”期间,城口公安交巡警将以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农家乐及涉酒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点段为重点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各类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来源:平安城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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