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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打击非法采挖、捕捞行为,落实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城口公安结合辖区行政区划特征,强化巡逻管控,强化线索摸排,强化打击整治,大力保障农村地区特别是自然保护核心区巡逻警备力量,使得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生态保护日见成效。近日,高观镇及修齐镇警力在日常开展巡逻防控过程中,成功救助两只国家级“三有保护动物”。据了解,8月17日,高观派出所民警在执行治安巡逻任务期间,接到警情称,辖区一游客在畜牧村路段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疑似受伤。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一只红白鼯鼠(俗称飞狐)受伤卧地不能行走,见人又十分惊惧,于是民警小心翼翼地抱起它后用毛巾包裹带回派出所,并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救治。经过两天的悉心照料,19日,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判断其伤情和状态符合放生条件,遂将其放生。无独有偶,红白鼯鼠放生当天,在距高观镇50公里外,庙坝派出所民警在执行夜巡任务时,一村民找到民警,说自己捡到一只幼年果子狸不知道怎么办,民警随村民到达现场后发现小果子狸后腿处有明显伤口,于是立即联系庙坝镇兽医站对其进行救治。目前,该果子狸状态良好,伤情还在进一步观察中。待达到放生条件了再对其进行放生。据查,红白鼯鼠对生存环境要求比较苛刻,主要栖息地范围较窄,零星分布于我国及南亚、东南亚部分地区。果子狸也喜栖于生态优良的山间森林。两者成年体长都不过半米左右,面部有白色花纹,形态十分可爱,且具有重要的经济、科学研究价值,于是双双被列入2000年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成为“三有保护动物”。近几年,辖区野生动物进入人类居住场所的事情时有发生,在城口公安及相关部门的科普、宣传以及打击震慑作用下,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形成了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为辖区的绿水青山、生态资源安全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发现无法辨别或是落单、受伤、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勿驱赶、投喂或擅自救助,应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或当地的动物保护组织,以免对自身安全及野生动物造成伤害。
饲养、食用、贩卖、猎杀 野生动物 涉嫌违法犯罪 将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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