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城口的家庭均可推荐和申报,重点选树爱党爱国、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家庭典型,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厉行节约、勤俭持家的家庭典型,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重点选树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家庭典型。
2.推荐家庭要兼顾道德模范、时代楷模、重庆好人、感动人物、最美人物、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体育运动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企业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军烈属、公安英烈家属、好军嫂、好警嫂等优秀家庭。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城口“最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