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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
尊敬的用户您好。首先感谢您通过爱上城口平台反馈相关问题,收到反馈意见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响应、立即成立专项小组调查落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处理态度,得到了发帖人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后续我局将第一时间公开处理情况并接受大家监督。再次感谢你提供宝贵线索,如以后遇到税务相关问题请第一时间向城口县税务局反馈,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共同监督,为营造良好的县域营商环境,促进城口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国家税务总局城口县税务局
电话:023-59224566
------------原帖如下------------
致城口县税务局领导:
就关于我们农村就几年前申办农家乐的情况,为了大力打造农村旅游业的发展,政府提倡以乡村农家乐为特色的战略部署,普及全县多家以自家房为营业场所的农家乐,并申办了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政府的推广是好的,但是基于本身城口的人流量和交通情况。
农家乐开营不久就因没有客源而被迫停业,但营业执照却保留了下来,前几年还会接到乡,村里的通知,要求每年年审。我们也要求做了年审,但就前俩天收到税务部门通知,说营业执照已经异常且产生了罚款,不明白的情况下打电话咨询了县税务局,解释说营业执照要每月一申报。不申报要不就注销,试想都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谁也不曾想会税务政策会改革,今天有人去了税务局说罚款800元,给了罚款才能注销营业执照。不禁汗颜,为什么不提前通知?
就算法人电话打不通也可以通知到乡,村委传达。本来就没有收入的农家乐却面临罚款,这无疑是尴尬的。所以我在此不禁要问领导们,造成这种状况是税务部门的宣传引导不够还是农民的纳税意识不强?但我可以想信农户知道有经营收入才有钱纳税,都没有经营收入那里来的钱纳税和交罚款。所以在此也恳请县税务局领导能考虑一下农户的情况,做到切实为农户的这一尴尬的局面做点什么?这只是个人的一个小小的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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