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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
本月起城口人的钱包又要上涨了!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 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 四类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从本月起执行
具体调整多少? 哪些人可以享受呢? 赶紧来看看 据悉,调整后的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7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581元 分别增加81元和66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月932元,增加105元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 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82元 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82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82元 以后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行调整 救助站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 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 提高到每人每月717元 这样的好消息 赶紧告诉身边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吧! 来源:涪陵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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