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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织牢织密市场监管防控网。 执法人员走进城区各大超市、文东巷菜市场以及各大药房,重点检查蔬菜、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口罩、酒精等防疫医用物品的供应情况,详细了解价格公示情况,询问商家价格是否平稳,要求其做好明码标价,规范价格促销。执法人员对商品价格价签不规范、商品标注不规范等行为向经营者进行了标准化指导,并向经营单位发放了《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通告》,要求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好保供稳价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以实际行动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已派出执法人员50人,进驻到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驻点巡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进行商业炒作或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将依法严处并移交司法部门。 据悉,该局已成立了“保价稳供”专班,将持续开展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涉疫商品的监管工作,密切关注重点民生和涉疫商品的价格走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证12315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并充分利用“12315、12345”平台及时收集、处置、回应民众诉求。 据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哄拾价格违法行为有以下六项: 1.捏造生产、进货成本信息并散布的; 2.捏造货原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并散布的; 3.捏造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并散布的; 4.散布信息含有“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 5.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 6.捏造、散布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其它信息的。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也可拨打举报电话59223290,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来源:掌上城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