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钓友们注意啦!
3月1日至6月30日,重庆全面禁止垂钓
各地也陆续发布相关通知
涉及禁钓时间、区域...
快一起来看看吧
图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网
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通告》规定,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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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全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视频推进会在市农业农村委举行,今年将强化政策举措,持续抓好禁捕执法、能力建设、水生生物保护等重点工作。强化禁捕执法监管、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上下滑动查看):
1.强化禁捕执法监管:
深入推进“亮剑”“零点”“百日攻坚”等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捕运销”团伙链条,“泥鳅钓”、潜水电鱼、无人机无人船等新型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船舶清理整治,常态化拉网排查“三无”船舶,确保动态清零,压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确保数量下降、手续完善、标识统一。
规范涉渔市场秩序,加强线上监测监管和线下门店执法,适时开展打非断链联合整治行动,对违规网络广告、网销禁用渔具和非法渔获物再清理,对5类重点对象贩鱼人群、运鱼车辆、涉渔餐饮、水产市场、渔具门店再摸排,对法规政策再宣传,对经营行为再整治,督促落实“合格证+追溯凭证”索证索票制度。
- 强化休闲垂钓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实名登记,依法分类处置。对首次轻微违规垂钓的,教育劝导为主;对“泥鳅钓”“锚鱼”等变相捕捞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持续开展资源监测和生境调查,及时发布重庆市第一批水生生物重要生境名录,加快发布年度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
系统开展禁捕效果评估,在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基础上,将生境修复、禁捕秩序稳定、群众满意度等纳入禁捕效果评价指标,客观反映禁捕退捕工作成效。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川渝两地协同制定实施珍贵濒危水生生物保护计划。发挥水产科技创新联盟平台功能,开展圆口铜鱼、长鳍吻鮈等特色物种保种繁育。严格涉水工程渔评,督促指导业主落实好生态补偿措施。
规范增殖放流行为,严格落实年度放流计划,明确放流品种、规格、数量和水域,有序组织实施。加大对供苗单位、花鸟虫鱼市场、电商平台的检查力度,加快定点放流平台建设,引导公众规范放流放生行为。
渔业高质量发展也将协同推进,通过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渔业发展,来弥补长江禁渔后高品质水产品市场缺口;开展休闲垂钓基地建设,打造国内有影响的标准化钓场,最大限度缓解禁捕水域垂钓压力。此外,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充分发挥休闲垂钓协会、护渔志愿组织作用,不断提高市民参与度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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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庆多地发布
禁钓通知
图源:缙享北碚APP
禁钓时间: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全区10条禁捕河流将全面禁钓。
禁钓区域:
北碚区禁钓范围,包括嘉陵江干流、黑水滩河、梁滩河、麻柳河、璧北河、土主河、后河、马鞍溪、山王溪、车盘溪在内的10条禁捕河流。禁钓期间,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作业。
温馨提醒:
与此同时,北碚区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销售、收购、经营禁捕水域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禁止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艇、筏)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
在禁钓时间以外,市民在垂钓时也仅限一人一杆,鱼钩钩尖不超过两个;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利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禁止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进行垂钓;禁止将钓获的渔获物进行交易,有交易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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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江津发布
禁钓时间: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江津禁捕水域全面禁钓,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捕捞、垂钓等违反禁钓期有关规定的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禁钓区域:(上下滑动查看)
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在禁钓区或禁钓期进行垂钓的,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使用的钓具是禁用渔具,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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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万盛发布
禁钓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万盛进入禁钓期,全区12条天然河流域将全面禁钓。
禁钓区域:
今年,万盛经开区禁钓范围为全区天然河流水域,包括孝子河、清溪河、丛林河、刘家河、养生河、五步河、楠木河、小河、金鸡沟、溱溪河、藻渡河、鲤鱼河12条天然河流域。
每年3月至6月是鱼类繁殖的盛期,实行禁钓制度有利于保护产卵亲鱼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和幼鱼的生长发育,是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以及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温馨提示:
禁钓区、禁钓期之外,万盛禁捕水域可休闲垂钓。垂钓人员可关注“渝钓通”微信公众号,免费下载安装“渝钓通”微信小程序或“渝钓通”手机应用程序(APP),进行实名登记,获取“垂钓码”,查询政策法规、鱼类品种和禁用钓具、禁钓区和禁钓期提示等,按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规范垂钓。
若违规垂钓,万盛经开区将按照2021年7月施行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对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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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荣昌微发布
禁钓时间:
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区54条河流(含高升桥水库)将全面禁钓。
禁钓区域:
今年,荣昌区禁钓范围为全区天然河流水域,包括濑溪河干流、新峰河、白云溪、珠溪河、清流河干流等在内的54条天然河流。禁钓期间,在全市规定的十年禁渔区内,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作业。荣昌区54条禁捕河流名录可点击下方图片查看大图:
与此同时,荣昌区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毒鱼药品;禁止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高价售卖,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禁止自用船、货船等水上交通工具或浮动设施放置电捕鱼器、网具等捕捞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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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帅开州APP
禁钓时间: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开州全域25条河流以及汉丰湖将全面禁钓。
禁钓区域:
开州区禁钓范围,包括汉丰湖以及澎溪河、浦里河、清江河、岳溪河、大河坝、巴渠河、大沙坝河、满月河、头道河、盐井坝河、牛蹄寺河、后河、肖家沟、东坝溪、桃溪河、齐力河、紫水河、水磨溪、南河、映阳河、青竹溪、破石沟、南雅河、芦溪河、大海溪等25条河流。禁钓期间,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作业。
温馨提醒:
与此同时,开州区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销售、收购、经营禁捕水域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禁止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艇、筏)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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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长寿发布
禁钓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
禁钓水域:
长江长寿段:常年禁捕禁钓。
其他重点水域:龙溪河、御临河、桃花河、焦家河、干滩河、张巴河、高洞河、但渡河、双龙河、万顺河、古佛河、锅锣溪、打渔溪、大洪河、龙河、沙溪河、大过河、晏家河等18条重点水域。
违反后果:
对违反禁钓期、禁渔区管理规定的人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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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