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城口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雷霆出击,于2023年2月15日抓获一名出租固定电话帮助电信诈骗犯罪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县公安局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是该法正式施行后,城口县公安局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经查,王某某于2022年12月初通过QQ认识一个好友后,对方寄递一台虚拟语音转换设备(VOIP设备),要求其将该设备接入固话网络中,并约定给与酬劳。王某某在收到设备后将该设备放置在家中,在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办理3个固定电话并将线路提供给境外诈骗分子使用,为诈骗团伙提供通话技术服务,以此牟利。
民警在王某某住处查获多个涉案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