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团队(个人)于2023年3月17日前按有关要求及时提交参赛视频作品、报名信息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至指定邮箱(gqtckxw@qq.com) ,逾期未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同一参赛团队(个人)可制作不同类别的视频作品报名参赛。同一参赛视频作品不得重复报名不同作品类别。同一团队(个人)参赛视频作品不超过5个(每个视频作品需提交一份大赛报名信息表)。
所有作品经审核后,可在短视频平台上进行展示。参赛视频作品的审核权限:原则上以参赛人员所在组织管理权限为准。其中,驻乡驻村工作队的参赛视频作品,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企事业单位青年的参赛视频作品,由其所在单位审核;非公和社会领域青年的参赛视频作品,由团县委审核;巴山志愿服务联盟各分队志愿者、其他青年志愿者群体的参赛视频作品,由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审核;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含“山茶花”乡村振兴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参赛视频作品,由县西部计划项目办审核。
1. 一起去“村”游。主要展示乡村文化旅游、田园风光、居住游玩等内容。
2. 乡村追梦人。主要讲述乡村建设者、乡村创业者、乡村乡土人才的感人故事。
3. 乡村焕新颜。主要展示乡村产业发展、基层建设、村容村貌变化等内容。
4. 乡味抚乡愁。主要展示乡村特色美食、传统文化等内容。
5. 幸福在乡里。主要展示乡村幸福生活场景及其他方面内容。
参赛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纪实片、微电影、vlog等形式,作品时长控制在1—3分钟。视频要求为高清,画质1080P、画面比例16:9、简体中文字幕。
1. 参赛视频作品内容要健康正面、积极向上,紧扣我县乡村振兴主题,突出新时代青年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不得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不得与法律法规及道德伦理相抵触。
2. 参赛团队(个人)应确保参赛视频作品的原创性。若出现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团队(个人)自行负责。
3. 若参赛视频作品中存在产品推介等内容,参赛团队(个人)应确保产品质量真实有效,价格公道实惠,严格杜绝虚假宣传。若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由参赛团队(个人)自行承担。
4. 参赛团队(个人)享有参赛视频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通过线上线下有关平台进行宣传和展示。
5. 比赛期间,团队(个人)不得自行将参赛视频作品投寄至其他活动,或上传至其他非官方指定视频网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6. 凡报名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比赛的各项规定,若未按相关要求执行,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