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教育 出入境人员和涉疫地区人员需关注所在国的猴痘疫情信息。 在猴痘病毒流行地区,尽量避免与啮齿类动物和灵长类动物 (包括患病或死亡的动物) 发生接触,不直接接触动物的血和肉,必须彻底煮熟后才能食用。处理染病动物或感染组织以及在屠宰过程中,应配戴手套及其他适当的防护用品。同时加强个人手卫生。 海关、卫生健康等部门可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广泛地宣传猴痘 病毒病防治知识,使公众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手段;并正确引 导舆论,避免社会恐慌。
(二)主动就医和及时报备 疫区归国人员需注意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主动就医,并告知接诊医生疫区旅行史,以助于诊断和治疗。若在国外有过接触史和暴露史,尚未出现症状,可主动联系当地疾 控中心进行咨询和报备。
(三)限制动物贸易 限制非洲啮齿类动物和灵长类动物的进口贸易,减少病毒向 我国扩散风险。建议将感染动物与其他动物隔离,并立即实施检疫。对任何可能与感染动物有接触的动物,应进行检疫隔离;根 据标准预防措施处理,观察症状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