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确保群众用气安全,近日,县市场监管局针对燃气器具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走进商超、电器专营店、五金店等经营单位,重点针对燃气灶具经营单位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品牌是否具有品牌授权书;商家进货是否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是否完善,售出燃气灶具能否可追溯;商家在售燃气灶具是否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3C认证),产品实际铭牌或标识上所列商标、制造商、生产厂名及厂址、型号规格等信息是否与认证证书一致等进行检查。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向燃气灶具经营单位普及燃气灶具进货、销售及使用安全知识,并发放一千余份燃气安全宣传单,督促商家压实经营燃气灶具主体责任意识,严禁销售未经国家强制认证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燃气灶具产品。 针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假冒伪劣的“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的,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相关经营主体予以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 据悉,本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共查47家燃气器具经营单位,督促整改风险隐患5个,立案查处燃气器具等产品不合格案件2件。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燃气器具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保障全县燃气器具产品的质量安全,筑牢质量安全底线,防患于未“燃”。
来源:掌上城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