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即日起至3月底,对全县“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电动自行车在入户大堂、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停放充电。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各社会单位针对整治重点,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并存档备查。各行业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公安派出所针对列入检查单位开展排查。各乡镇(街道)运用协同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
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入攻坚整治对象。对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惩戒。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中央媒体、省级和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聚焦前述三类重点场所,紧盯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开展一轮全员消防安全演练,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县安委办、县消安办将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将约谈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发出工作警示函。县政府将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将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督促整改落实。
县安委办、县消安办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开展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督导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问题,剖析原因,传递压力。
城口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 30 日 来源:城口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