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
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口县交通、公安两部门决定联合启用非现场执法动态监控检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9月20日0时
二、系统点位
S301城万快速路(双河服务区)K265+100M
三、检测流程及处罚范围
(一)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各项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超限运输主动接受检测,并按照不停车超限检测路段指示标志标牌的提示,主动就近消除违法行为。
(二)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将对上述路段过往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超速、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逆行等违法行为实施电子抓拍,公安、交通部门固定违法证据依法对违法车辆当事人予以处罚。
违法车辆当事人接到违法通知后,应在十五日内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安、交通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处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城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口县复兴街道太和社区观音堂路43号)。电话:023-59222730。
城口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公巡二中队(城口县高燕镇城万快速路木瓜口检测站)。电话:023-59284111。
特此通告。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城口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