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总工会《关于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我园从2020年7月21日开始,采取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学习了《宪法》 《工会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社会保险法》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在学习《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记忆尤为深刻。通过学习《劳动法》,教职工们增强了法律意识,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白了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关系。这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园工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组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让全园教职工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