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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0:00时 为期4个月的禁钓期结束 钓鱼佬的快乐,回来了 竿子擦亮,饵料备好,心已飞到水边 但!先!别!急!
出发之前,花一分钟看完这份指南 城口的河和水库 不是哪里都能钓、什么都能用 弄错了规矩,罚款可能比鱼获还重哦~ 下面每一条,都跟你的鱼竿和钱包有关
在全县设立禁渔区,禁渔区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流域十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河流及其支流(任河复兴街道茅坪社区水文站至巴山水库大坝段除外)和城镇饮用水源地水库(羊耳坝水库、三合水库),禁渔时间从 2020年7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应当使用一根鱼竿(鱼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一)国家和我市公布的禁用钓具; (二)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 (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 (四)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窝料; (五)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 (六)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禁止钓获国家和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钓获国家或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有明显外伤的,应及时报告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每名垂钓者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物种、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不纳入钓获物管理。常见不纳入钓获物管理的物种有:罗非鱼(俗称罗非)、斑点叉尾鮰(俗称钳鱼)、大口黑鲈(俗称加州鲈)、克氏原鳌虾(俗称小龙虾)、大鳞鲃(俗称淡水鳕鱼)等。
禁止丢弃、分散、隐藏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
禁止收购、销售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
使用国家公布的禁用钓具,或者使用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等以垂钓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钓获国家、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拒不放回原水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守法垂钓,快乐才长久 祝各位钓友,竿竿有惊喜,次次都尽兴! 转发给身边的“钓友” 一起文明开钓~ 来源:城口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