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减少因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5年11月起,城口县公安局、城口县市场监管局、城口县经济信息委、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城口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3号行动”。
202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以两三轮摩托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电动自行车等三类车型为重点整治对象。
(一)从严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营运、非法改装、涉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两轮摩托车、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超员、货三轮和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摩电车交通秩序。
(二)从严查处超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控不合规摩电车上路行驶。
(三)依法查处非法拼装、改装企业、作坊和窝点,从源头上压降摩电车交通安全风险。
交警提醒:请广大摩电车驾驶人选择符合国标、可注册登记的车辆,并及时办理牌证手续,做到持证上路。骑行时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坚决杜绝闯红灯、逆行、超员、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