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年伊始,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与坚强领导下,城口县社会救助工作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新局面。  
一、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过去五年,我县社会救助充分发挥兜底性、基础性保障作用,为助力全县高质量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社会救助成员联席单位党组班子高度重视,均落实了1名分管负责人、1名联系人、至少1名业务人员,搭建起我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运行机制。县民政局作为牵头部门,党组书记、局长亲自部署,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社会救助科3名业务骨干分别联系第三方机构、社会救助成员联席单位、各乡镇(街道)和各村(社区)。
二、信息资源共享,救助精准高效
继2021年1月20日我县第一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召开后,各成员单位之间已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共享。2021年一季度,我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享数据已达187311条。通过“城口县社会救助一体化协同办理平台”新增受理救助登记信息共67条,救助办结48条,19条数据正在审核审批流程中。
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查平台数据信息进一步完善。截止3月底,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共享房屋登记、变更、交易信息数据共1413条,检出不符合救助对象7人;县财政局共享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信息数据共5768条,检出不符合救助的对象1人;县卫健委共享卫生系统人员工资信息数据共984条,检出不符合救助的对象1人;县公安局共享死亡人口信息共639条,检出不符合救助的对象5人。同时,核查平台通过县残联共享的残疾人持证信息、县扶贫办共享的建卡贫困人口信息,每月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和低收入人口信息监测。 
从今年3月起,我县正式打开了信息壁垒,困难群众获得救助更加高效便捷;社会救助更加精准有力。
三、聚焦功能作用,分层分类实施救助
2021年第一季度,县民政局立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艾滋病儿童等发放困难资金约2652.04万元。
县公安局在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方面,积极指导各派出所加强街面巡逻防控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积极核查其身份并配合救助管理机构落实救助工作;对于由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照料(托养、供养)滞留的无法查明身份(户籍)信息流浪乞讨人员,需要申报户口的,积极配合救助管理机构落实解决户口问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人生安全和社会权益得到保障。
县司法局积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大力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件,受援人数57人次。
县教委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对学前教育阶段和普高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学生,建立入学“绿色通道”,按照先入学,后确认资助的原则,安排学生报到入学,同时简化“绿色通道”报到手续,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县医保局今年以来积极为5.2万名医疗救助人员享受政府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约1170万元。
县应急局向上级部门争取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5万元,并于1月28日前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位,让391名因灾生活困难的群众安全渡过了冬饿春荒。县交通局积极实行公交IC卡减免收费优惠政策,面向城口籍特殊群体发行老年卡、爱心卡、优惠卡、学生卡,其中老年卡、爱心卡实行全免政策,优惠卡、学生卡实行半免政策。2021年第一季度,老年卡、爱心卡、学生卡、优惠卡受益群众达413139人,减免金额共计86.9万余元。
县残联全面梳理社会救助共享数据,协助并开展残疾或残疾家庭学生救助、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等工作。
县妇联组织开展99公益日“春雷圆梦”助学活动,向40名高中贫困女学生发放救助资金约14.4万元。
县总工会积极开展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今年以来为建档困难职工7人,发放慰问资金1.4万元,对患大病28人发放慰问资金8万元, 对县内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病亡、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抗疫一线职工、优秀职工、劳模、困难企业等进行送温暖活动,对383人发放慰问金约20万元。
2021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县社会救助为开好局、谋新篇,迈出了第一步。
来源:城口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