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能力。通过“三会一课”,对党章、党规等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学习,提升党务干部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建制度。结合妇联当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3月25日经班子会审定,废止《党员挂牌上岗制度》。三是强督查。对制度执行情况常态化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关于“服务意识不强,未及时将党的关怀送到妇女群众中去”问题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旗帜鲜明对妇女群众宣传妇联是代表党和政府进行关心关爱,让妇女群众潜移默化、发自内心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3月已将最美贫困家庭慰问资金慰问到位。二是严格追责问效。将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工作质量,坚决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督促财物人员及时学、经常学、反复学,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强化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学习,不断增强综合能力素养,全面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二是调整关键岗位。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1月,调整了我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并明确职能职责。三是规范问题整改。对日记账登记不规范进行规范,对支出报销不规范的将相关佐证资料作为支出证明材料,其余问题均作了情况说明。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落实财务管理,强化妇联机关内部控制,3月25日班子会修订完善了《城口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签流程,强化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及时精准整改。对白条列支拨付给乡镇实施相关项目的4笔资金均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均作了情况说明,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情况的发生。
一是及时清理。财务人员及时清理了账户资金,结余资金经班子会研究决定统筹整合使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作情况说明。二是建立台账。建立资金来源及使用台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进度,杜绝再次出现往来结算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一是提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来,把作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组织学习《城口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问答》(第一、二、三辑)。二是抓自查清理。以巡察整改为切入点,在全面清退违规报销费用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对历年来违规报销费用进行自查整改,并清退到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三是严工作纪律。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筑牢纪律防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查找蛛丝马迹问题2个,给予提醒谈话。
一是严格制度执行。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度制定和执行统一起来,强化制度意识。抓好新修订完善的《城口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二是严格支出把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分管领导和项目经办人要严格把好项目资金支出审核关,要素不足的一律不予列支,保障资金合法合规列支。三是对标对表整改。对支出活动要素不齐的情况,对于集中开展的活动将相关证明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对部分单独慰问的暂无法进行整改作了情况说明。四是加强过程监管。签订项目合同,落实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项目管理。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从全局谋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着眼全县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妇联优势,按需统筹项目资金。二是加强部门联系。与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加强联系,及时掌握贫困妇女、困境儿童等基本情况,建立了贫困留守儿童台账、贫困妇女台账。
一是精准谋划。扎实开展项目实施前期摸排走访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定项目对象,确保服务对象精准。二是规范管理。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要求,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用途。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项目按照上级要求落地落实,发挥效益。
(三)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
切实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结合妇联实际,废止《党小组会制度》,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统筹谋划。根据全县党建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妇联支部工作计划。二是规范落实。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及参会范围,决不能因人少“一锅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范围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记录到位、检查到位、反馈到位,着力强化政治生活的刚性约束。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城口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规范(试行)》,明确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组织党务人员学习了《城口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规范(试行)》,抽调参加县直机关工委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档案审查,强化实践学习。二是严格标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城口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规范(试行)》规定及党员发展工作手册完善党员档案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确保党员发展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大多存在‘好人主义’思想”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认真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深刻检视问题、剖析根源,体现应有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面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进一步推动县妇联班子自身建设。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查找问题27个,互相提出批评意见4条,会后立即建立互相批评意见汇总台账,并反馈给班子成员,纳入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坚持把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不折不扣严格执行规定。一是解读政策。逐章逐条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加深学习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政治意识、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二是如实报告。如实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民主生活会上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按要求作了报告。
一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全面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对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特别是基层治理等情况作了检视。
规范制度建设,于3月25日班子会重新修订《班子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将“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会议”纳入制度中,明确综合部主任作班子会会议记录。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班子会4次。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坚持带头落实制度,把充分民主讨论决策,作为加强班子领导作用的重要方面,多次要求班子成员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通过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议事程序,不折不扣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注重听取吸收不同意见,积极营造浓厚的党内民主讨论氛围。二是充分准备。每次班子会坚持加强议题统筹,做好会前准备,在班子会召开前将会议材料送达每位班子成员,确保会前有充足的思考时间,会上能充分发表意见,提升议事决策的质量。
严格根据议事事项确定列席人员,不得随意扩大班子会列席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党工委)会议记录的通知》,规范会议记录。
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领用台账,并做好领用登记,明确综合部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一是明确要求。组织学习《城口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城口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县妇联《办公用品(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程序,细化责任。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规矩,要求规范报销审核程序。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修订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增了办公用品(耗材)采购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内控制度,做到科学严格、有章必依、有规必行。
巡察整改以来,县妇联党支部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巩固拓展成果,深化转化巡察整改实效
下一步,县妇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做到“两个维护”上更加坚决。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贯穿于妇联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同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承担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开展“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时代”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把广大妇女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压实“两个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加坚定。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筑牢思想防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把严的要求贯穿妇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全过程。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三)持续抓好整改,在深化整改成效上更加扎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坚持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同步推进,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与保持和增强“三性”、解决“四化”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存在感。
(四)注重统筹结合,在推动工作任务上更加有力。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妇联组织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职责结合起来,与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善治理”、“巾帼暖人心”、“巾帼亮形象”系列行动为抓手,抓住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契机,引领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创新、绿色生活”五大巾帼行动,切实加强家庭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强力推进“破难行动”,落实基层组织改革“6+1”系列制度。不断汇聚巾帼力量,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妇联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9222038;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66号县妇联综合部;邮编405900。
中共城口县妇联支部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