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3 G% x' f1 \) K$ f
/ f6 _( M4 y5 f# m
% i: f5 \1 L; W6 P# l
* [/ S2 d! s& X6 d: W! g0 A$ Q) I / {3 U0 S5 ?3 Z, l, A
+ V0 F! M- s& O) W) i/ u' c" X)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消息,12月6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通知》对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进一步提高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拟调整提高居民医保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总体将达到70%左右。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 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从2021年12月起,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受理工作,为防控疫情风险,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缴费资助,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支付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的《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通知》(征求意见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拟再提高。主要为:
■ 一档参保居民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提高5个百分点;
7 D8 X0 I# ^/ |6 t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