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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知识产权,你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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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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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4-24 15: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看书、听歌还是看电影,处处都有知识产权的身影,2022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我们不仅需要增加对知识产权的了解,更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权利人取得知识产权后,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拥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构成侵权,将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1、专有性:也称垄断性(独占性或排他性)。指知识产权专属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对权利的一种空间限制。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知识产权所有人希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也享有独占权,则应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申请。

    3、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除受空间(即地域)的限制外,还要受时间的限制。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届满,权利即自动终止。


    三、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名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主要包括以下罪名: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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