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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其中,脱贫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在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开学之日监测对象户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可申报补助政策;开学之日监测对象户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能申报补助政策。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指,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需要注意的是,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 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包括在校学习和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以下情况暂停补助: ①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回到学校后可继续享受补助。 ②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
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城口县籍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城口县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直补到户,补助资金通过“⼀卡(折)通”等有效方式直接发放到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分期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春季学期:4月20日至5月15日进行申报,5月25日前完成审核,6月20日前补助到位。2.秋季学期:9月15日至10月15日进行申报,10月30日前完成审核11月20日前补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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