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直接招收入伍的军士,由批准入伍区县征兵办公室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直招军士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现役军官。
(四)直招军士入伍后由所在部队按照审批权限下达军士任职命令,并授予相应军衔。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月工资均在55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军兵种和工作岗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