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严查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近日,城口公安交巡警查处一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7月28日晚,交巡警大队公巡二中队联合庙坝派出所在国道211三源堂路段开展夜间违法行为查处。22时20许,民警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立即进行拦截检查。经了解发现,车主在已经申领机动车号牌的情况下,为躲避电子抓拍,擅自将机动车号牌取下。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对驾驶人王某处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按照规定把车辆号牌安装好后再驾车上道路行驶。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涉牌涉证类违法行为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的抓拍,进一步会产生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从而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民警提醒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