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派出县委6个巡察组对2个县级部门、8个乡镇等10个县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8个乡镇所属 61个村(社区)党组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2年9月初至11月底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和规律,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机关党建情况、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等。
三、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主要受理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所属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领导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根据规定,巡察组不承办信访件具体核查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四、巡察对象及巡察组联系方式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3—59224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