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险峰 | 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重庆市“最美农村路”评选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展示全县“四好农村路”发展成就,扎实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由中共城口县委宣传部、城口县交通局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城口县第一届“最美农村路”摄影大赛即日起征稿。
主办单位: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中共城口县委宣传部、城口县交通局
承办单位:城口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城口县文化旅游委、城口县融媒体中心、城口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摄影作品展现的“最美农村路”要符合公路建设达标、质量基础牢固、管理机制健全、养护措施到位、路域环境整洁、运营安全可靠、服务发展显著等要求;展现农村公路在红色旅游、生态宜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共同富裕、路域环境、生活幸福、智慧创新等方面的显著示范作用;展现交通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勇于创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职业精神。
(一)彩色组图。作品以县域内具体某条农村公路(达到等级公路标准,整条公路里程不少于5公里,可多行政等级公路串联)为素材,从红色旅游、生态宜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共同富裕、路域环境、生活幸福、智慧创新等角度,每组至少提供9张最美农村路图片(每张图片5M左右)。
(二)组合视频。作品以县域内具体某条农村公路为素材,提供1条路线介绍短视频(时长不超过90秒,配发文字不超过120字)和一段时长30秒的无字幕无配音路线视频(画面中不出现路线名称、Logo水印等信息)。
(一)征集作品只接受拍摄于城口县域内四好农村路的作品。
(二)征集作品需是2022年以来拍摄的作品。
(三)作品为人文、风景、纪录类,符合摄影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四)本次活动投稿方式为电子投稿,投稿图片统一为JPEG格式,并保留图片EXIF信息,在文件名中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参赛作品只可做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拒绝电脑合成、修改过度的作品。
(五)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投稿者全部承担。
(六)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编印画册、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本次征稿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征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规则,若未按征稿规则要求,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项,并要求投稿人赔偿主办单位的损失。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获奖作品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八)本次征稿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之所有规定。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止。
投稿邮箱:386181572@qq.com。
联系人:王守燕(城口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13677629041
(一)征稿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评委对本次大赛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将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城口县摄影家协会会员群(QQ和微信)、城口县交通局公众信息网站、城口县交通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布,公示结束后,并给予入选作品的作者颁发稿酬和荣誉证书,按加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规定积分。
(二)本次摄影大赛共征集彩色组图30幅,每1幅组图给予3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征集高清组合视频20个,每1个组合视频给予3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主办方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出版、展览、网上刊登等,不另付任何费用。
(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严禁抄袭剽窃转载他人作品,如发现抄袭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主办方及相关网站不承担由于作者抄袭、剽窃其他人作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所有提交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保存底稿。
(一)摄影拍摄地址:高德导航或百度导航至“重庆市城口县”。
(二)摄影路线推荐:周溪至双河公路、沿河至双河公路、双河至八台山公路等、北屏至岚天公路、蓼子梨坪村村级公路、高燕红军村村级公路等。
城口交通局联系人:李超(养护科):15023483450
王守燕(交调中心):13677629041
城口县摄协联系人:王荣(城口县摄协主席):18996608227
来源:重庆市摄影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