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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某矿业有限公司及全县矿山企业,针对该公司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案进行行政处罚公开裁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 此次裁定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原则,设置了主持人、案件承办人、记录人。公开裁定开始后,主持人宣布了参加裁定的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办案人员针对该矿山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出示了证据材料,指出了违法条款、处罚依据以及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在陈述阶段,当事企业负责人表示,违法违规行为属实,下一步将积极落实整改。其他矿山企业负责人均一一发言,提出了相关看法,表示本次公开裁定依据合理、处罚合规。最后,公开裁定小组经讨论研究作出裁定,现场宣布了公开裁定结果。 “通过公开裁定,做到执法与普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全县矿山执法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倒逼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发展。同时给其他矿山企业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提高了辖区矿山企业依法办矿的理念。”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掌上城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