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2024年8月1日下午,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治平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邱某驾驶车牌为渝F***96的普通两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经呼气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邱某竟然是个“老熟人”!他曾于2017年8月、2023年8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次被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处过。此次邱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2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勿存侥幸心,守法安全行。
来源:平安城口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