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夜市排档烟火缭绕、毕业聚餐与暑期聚会密集上演,夜间消费热潮带动酒精饮品消费量显著攀升。部分驾驶人受“高温挥发酒精”“啤酒度数低无碍”“城区周边短离驾驶不算违法”等错误观念影响,酒驾侥幸心理抬头。 针对夏季酒驾违法反弹态势,城口公安交巡警大队以“动态巡查+定点布控+源头管控”组合战术,严织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交巡警部门聚焦重点时段、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行动中,多名驾驶员因酒驾、醉驾被依法查处。
案例一: 2025年6月4日22时18分许,城口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在北大街东方红300米处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林某,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当场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林某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6月1日22时30分许,城口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在坨溪河王氏山庄路口300米处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陈某,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当场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三: 2025年6月5日21时36分许,城口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在太和场大马力加油站200米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王某,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当场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王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交巡警提醒:安全出行,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携手,拒绝酒驾醉驾,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平安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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