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 燃放烟花爆竹虽能增添节日喜庆 但安全与环保更需重视 城口印发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助力市民在欢乐中守住安全底线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城口实际,决定将县城城区设定为烟花爆竹全年禁放区域。 东至高坪坎公租房、殡仪馆、东部新区巴山大道、中铁十二局搅拌站;南至 G69 银百高速任河特大桥、友谊社区仙女洞桥;西至歇脚坡隧道口、和平村 2 组 50 号、和平村 3 组 11 号、任河小学、精卫中心、亿联商贸城;北至广贤垭隧道口、县城污水处理厂、龙潭河自然保护管理站。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对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公安机关将处以罚款或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或 59222355(县应急局)。
(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模范遵守相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祀,带头以鲜花等方式悼念哀思,并积极引导身边人员自觉遵守禁放、禁售规定,树立绿色祭祀新风。
守住安全红线 方能共享欢乐佳节 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规定 选择安全、环保的庆祝方式 共同守护城口的蓝天与安宁
来源:城口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