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1月10 日,我县正式开启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县交通局、县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在城区内设4 个卡点,对私装雨棚、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曾芋僖 摄
一大早,执法人员到达卡点,对违法车辆进行拦截,现场拆除雨棚,耐心劝导车主,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对限行时段(7:30-19:30)进入城区的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
曾芋僖 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经济信息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次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两轮电动车的整治。对两轮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重点整治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私装雨棚、占用消防通道、占用盲道、不在规定区域内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是说,两轮电动车在遵守交通法规前提下,仍然可以在城区正常行驶,不限行。二是关于三轮电动车的整治。采取免费核发防盗登记牌和城区限行进行管理。设立每日07:30~19:30为限行时段,自杜家坝大桥南端—北大街—东大街—职教中心路口—南大街—商业街—滨河路—广场路—仁河大桥南端—仁河一路—柿子坝大桥南端划定为限行环路,限行环路及以内为限行区域。在限行时段,三轮电动车不可以进入限行区域。在非限行时段,三轮电动车可以进入限行区域,但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机动三轮车及其他能源驱动的三轮车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残疾人专用电动三轮车、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送水送气等民生行业电动三轮车,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限行管理,可以在城区通行。三是关于四轮电动车的整治。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四轮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昨日
城口县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举行 许多网友纷纷留言
电动摩托车如何上牌? 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什么驾照? 看过来 这里统统有答案!
很多市民朋友购买了的电动摩托车,但不了解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的区别,常把电动摩托车当成了非机动车。 在确定了你的车 确实属于电动摩托车的范畴后 再接着向下看 (一)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上户,需提供材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自行选择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上牌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所需材料样式:
机动车所有人到所在地车管所或车驾管服务站查验大厅提交相关资料 车辆查验合格的,机动车所有人进行选号(查验不合格的,将出具书面退办单)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则要具备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资质。 (一)准驾车型规定: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需要申领D证;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需要申领E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申领F证。 (二)驾驶证申领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3.一寸白底彩照7张。 资料审核通过后,交纳考试费并进行相应科目的考试预约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全部通过后核发驾驶证 ' V2 f8 I6 `, n1 G/ j! `4 S4 t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