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上还提到,春节期间,确实要办的农村婚嫁等宴席,举办者应提前5日向村(社区)报告备案,并经同意;丧事要及时向村(社区)申报备案。
对于委托家宴服务经营者承办宴席的,家宴服务经营者还要及时、主动、如实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会议要求各区县政府要督促乡镇、村(社区)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重点教育宴席举办者不买“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渝溯源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单位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及时登录“渝溯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录入购买信息。
在加强重点人群防控方面,要劝导在中高风险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在春节期间尽量不返乡。各区县政府要督促乡镇、村(社区)落实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做好节假日参加婚丧嫁娶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外省(区、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行程码查验、登记等工作,收集返乡人员相关信息,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走亲访友。
有条件的地方,村(社区)要第一时间登记体温、健康码、行程码信息,对参加婚丧嫁娶的人员进行登记。加强巡回检查,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乡镇政府要立即组织卫生人员核查,异常情况迅速按规定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