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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警察家属: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生活中引发了很多交通事故,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队伍形象,更是让许多家庭破碎,产生了许多人生悲剧。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防发生酒后驾车、酒后滋事等违法乱纪问题,共筑和谐社会、美满家庭,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车意识,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行车习惯,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 (二)树立良好家风,积极劝导家人,敢于劝阻、谴责酒驾交通陋习,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守护者。 (三)远离酒后驾车,从自身做起,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人的亲朋好友,要提醒并监督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宴请聚会的组织者,不要强迫客人喝酒,要主动提醒来用餐的驾驶人远离酒精。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如有发现民警存在酒后驾车、酒后滋事等风险苗头的,可致电(023)59224455、(023)59224600向城口县公安局政治处、城口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反映相关情况。
城口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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