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城口县示范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让学前适龄幼儿顺利入园,现将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园条件 (一)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园办法,即适龄幼儿与父(母)的户口、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二、招生范围 (一)葛城街道户籍幼儿入园 凡是户籍在葛城街道的适龄幼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网上申报,按先后顺序审核录入额满为止。 1.适龄幼儿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预防接种证明。 (二)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 葛城街道户籍幼儿审核录入后,如有空缺学位,符合以下ABC三种类型的进城随迁子女可进行网上报名,额满为止。 A类:购房有房产证。 需要的材料:房产证、户口本。 要求: 1.房产证与户口本相吻合,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入住满一年。 2.水、电、气等发票姓名与户主姓名一致,提供截止2021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年的有效票据至少2样。 A类:购房有正规购房合同 需要的材料:购房合同、户口本、房管局备案登记表。 要求: 1.购房合同、住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表与户口本相吻合,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入住满一年。 2.水、电、气等发票姓名与户主姓名一致,提供截止2021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年的有效票据至少2样。 A类:购房无正规合同 需要的材料:居住证,购房合同,户口本,水、电、气发票。 要求: 1.居住证,购房合同与户口本相吻合,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入住满一年。 2.水、电、气等发票姓名与户主姓名一致,提供截止2021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年的有效票据至少2样。 B类:开办公司、企业 需要的材料:居住证、公司执照、企业法人证、户口本。 要求: 1.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至少一年。 2.执照办理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实际经营的。 B类:个体经商 需要的材料:居住证、营业执照、户口本。 要求: 1.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至少一年。 2.执照办理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实际经营的。 C类:进城务工 需要的材料:居住证、工作证明、户口本、工资领取花名册或有效工资证明 要求: 1.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工作证明,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2.工资领取花名册或有效的工资领取证明,截止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三)政策性安排入园子女 现役军人(指在我县县中队服役的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外聘专家、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调动的工作人员,其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家长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网上申报,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园。 三、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1.葛城街道户籍地报名 葛城街道户籍的幼儿于2021年 7 月 12 日上午 9点 0分0秒开始至 7 月 13 日下午18点0分0秒截止,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报名。 2.流动人口报名 凡符合流动人口就读招生政策的适龄幼儿家长于2021年 7月 14日上午9点后登陆城口招生网查看示范幼儿园学位空缺情况,于2021年 7月 14 日上午9点0分0秒开始至 7月 14日下午18点0分0秒截止。 3.统筹安排入园子女 凡符合统筹安排入学人员的家长在2021年 7月 12日上午9点0分0秒开始至 7月13日下午18点0分0秒截止,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电脑端 输入“城口招生网”(网址:http://61.161.111.201:81/ckzs)进入该网站后即可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2.手机端 打开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见下图)关注该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后即可按相关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三)、所需提供材料
5 y. s4 c9 M, {/ b. W4 h$ A: u4 A 所需材料拍照后按照网上提示并上传。 (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幼儿 凡符合“三对口”入园的幼儿。(“三对口”即学龄幼儿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网上录入并上传清晰图片: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提供首页、父母页、增减页、就读幼儿页面四项);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预防接种完成证明。(0-3岁免费接种的疫苗全部完成,不能接种某种疫苗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域户籍适龄幼儿 户籍在所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入园幼儿。〔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幼儿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园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网上录入并上传清晰图片: 1.适龄幼儿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提供首页、父母页、增减页、就读幼儿页面四项);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户籍地儿童“三对口”中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户籍在葛城街道,实际也居住葛城街道,因特殊原因(自建房、购买的小产权房、原房屋拆迁安置后未还正式入驻)无法提供有效房屋产权(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证明,由其法定监护人对其现实际住房连同门牌号进行拍照,本人对家庭成员房屋居住真实性作出承诺,由所在社区审核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后上传至住房信息栏目,作为房屋证明材料。)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分以下A、B、C三种类型上传相关电子图片 备注:居住证指县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证明,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至少满一年。 (四)政策性安排入园子女 现役军人(指在我县县中队服役的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外聘专家、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调动的工作人员,其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家长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网上申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英模或伤残证件、相关文件、工作调函等。 2.预防接种完成证明(0-3岁免费接种的疫苗全部完成,不能接种某种疫苗的特殊情况除外)。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在我园就读资格。 2. 家长7月30日在网上查看审核结果。 3.报名审核录取后请立即关注城口县示范幼儿园公众号,查看新生注册须知。 4.本《简章》只适用于2021年秋小班新生招生,春季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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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口县示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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