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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10月4日下午,江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璧山水天池路段,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由林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
视频显示,小型轿车在通过弯道时,越过道路中心实线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导致摩托车无法避让、摔倒在地,随后两车相撞,最终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林某、摩托车乘坐人吴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此事故中,江某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10月4日晚,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璧山区河边镇盐井河村9组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实线行驶,对向车道上的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吴某在灯光的影响下无法观察路面情况,最终导致两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王某也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如何正确通过弯道
控制车速、保持车距:
驾车行驶至转弯路段,要提前减速,控制好车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可以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和及时的应对空间。
不要在弯道处超车:
弯道超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在弯道上,驾驶人的视线本身就会被遮挡,看不到前方情况,也无法预判对向是否有来车。如果此时超车,无异于闭着眼睛向前超车,极易因避让不及时而发生相撞事故。
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
山区道路通常比较狭窄,驾驶人要保持右侧通行,千万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否则极易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尤其是在转弯等视线不好的地带,更容易发生事故。
鸣笛提醒其他车辆:
在弯道行车,驾驶人应该多鸣笛,提醒对向车辆自己的位置。
交巡警提醒:
弯道道路中心线都为黄实线,驾驶人应当将其视作一面无形的墙,驾驶车辆在弯道行驶时,一定要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拒绝弯道超车、占道行驶等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这才是确保安全驾驶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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