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 c$ P* y0 }. q8 _% @# k
# o1 c8 v& |0 C" o, B# q$ g
* N9 {4 b- t, W0 @# _ 0 @$ X( ]* u& T/ A' G
7 F2 W- h; Z. o8 S+ {( _$ I/ _3 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和《“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现将2021-2022年度许可使用“城口老腊肉”集体商标的企业公示如下: 1.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野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孝春;使用期限2021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17日。 2.城口县大巴山绿野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升兵;使用期限2021年11月26日-2022年11月25日。 3.重庆城口县盛丰土产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英明;使用期限2021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16日。 4.重庆柏肴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书青;使用期限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1月29日。 5.城口县泽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永玖;使用期限2021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17日。 6.重庆巴山物语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华勤;使用期限2021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16日。 7.重庆市城口县仁杰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钟仁杰;使用期限2021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1日。 特此公示! 城口县老腊肉行业协会 2021年11月30日
来源:城口县人民政府网
4 e* a! r. V' \% l4 I- X0 a* N% W
|